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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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寝室文化节的通知

2013-11-17 11:13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落实四川省城乡综合治理“进学校”以及“除陋习、树新风”活动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和谐的寝室氛围,提升寝室育人功能,学院于2011年3月下发了《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关于加强寝室文化建设的通知》,决定每年3月和11月为我院“寝室文化建设月”,重点开展寝室文化建设、考核、评定工作。现将第四届寝室文化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寝室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生寝室文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寝室文化建设对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团队意识和高尚情操,构建和谐校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寝室文化建设应遵循“自主、系统、实效、长期”的基本原则,按照寝室“内务整治-内务规范-文化营造”的工作思路,在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参与的基础上,以明确的教育目标为导向,以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氛围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寝室环境育人功能。

二、组织领导

学工部协同后勤处、团委等部门负责学院寝室文化建设的领导工作。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院(系)寝室文化建设的指导、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本次寝室文化节以“和谐寝室,你我共建”为主题,以构建和谐寝室为目标,以寝室安全教育管理为重点,以建设“安全整洁的寝室环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生动活泼的寝室文化”为主要任务,构建寝室环境文化、制度文化、自主管理文化,营造优美整洁、健康和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第一阶段(2013年12月15日之前)为各院(系)寝室文化建设筹备、建设阶段。各院(系)应在充分调研本院(系)学生寝室文化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院(系)实际的寝室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在12月10日前将方案交各院(系)学工办主任所在校区学生工作部,同时各院(系)分校区上报本院(系)拟推荐的“文明寝室”名单及申请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二阶段(2013年12月15日-2014年4月10日)为学院对各院(系)寝室文化建设的考核、评定阶段。学院评选出60间“文明寝室”,在获得“文明寝室”中评定出10个“十佳寝室”。

第三阶段(2014年5月)为表彰奖励阶段。

五、表彰与奖励

获得院级“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为寝室每位成员颁发证书(院级);为寝室颁发奖牌及100元奖金;

获得“十佳寝室”称号的寝室,为寝室每位成员颁发证书(院级);为寝室颁发奖牌及200元奖金;

按照各院(系)活动组织情况,评选4个“优秀组织奖”并颁发800元奖金。

六、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寝室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全体学生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院(系)要在结合《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切合本院(系)实际的寝室文化建设方案并严格落实。

(三)寝室文化建设应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要注重全员参与,全面提高。

(四)各院(系)应以此次寝室文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生寝室管理,探索寝室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此次寝室文化节活动以低年级学生为重点,各院(系)统筹协调本院(系)两个校区活动开展。

(六)相关材料交学生事务中心(一校区:王丝雨  二校区:王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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