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安排,我院2014届5000余名毕业生即将进入毕业实习阶段,为全面做好学生毕业实习阶段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更好就业,现就做好2014届毕业生实习期间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提升毕业生服务水平。
1.加强学生学业服务。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要在毕业生实习离校之前,进一步清理学生课程学习、外语过级等情况,在涉及学生过级报名、重新学习上课、考试、毕业生信息核对、毕业论文答辩等后续学业任务时,要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
2.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进一步加强毕业生的人才观和择业观教育,通过举办各类讲座、报告会、团体辅导、“一对一”谈话等职业指导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正确处理理想和现实、自我实现和社会需求、事业追求与物质待遇等关系,解决好毕业生就业期望和定位问题。毕业班辅导员要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意向信息统计等工作,充分运用QQ群、飞信、博客、微博等途径方式,畅通就业信息收集和发布渠道,为毕业生提供及时的就业政策和信息服务。要加强分类指导,做好毕业生“一对一”谈话等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做好毕业生的组织推荐工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措施,维护毕业生安全稳定。
1.加强安全教育。11月8日前,各院(系)要对全体毕业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通过网络、电话、面谈、短信等形式和途径,时时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畅通信息渠道。要在学生离校之前,将毕业生后续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告知学生。要再次核对学生基本信息特别是学生及家长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及通讯工具畅通。建立“学生个人—实习小组—辅导员”的班级实习联络机制和畅通“学生—辅导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实习期间,实习小组组长应每周向辅导员汇报本组成员实习、生活及思想状况,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辅导员要按照要求,做到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学生相关情况。
3.开展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心理问题学生、就业困难学生、受处分学生等特殊学生的的教育、开导,对于在工作、生活、学习、情感中遇到苦难的学生,要及时予以关心和疏导。毕业班辅导员每周深入每个毕业班寝室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涉及毕业生重修补考、毕业(学位)证书、退费、教师资格证等重要和敏感问题,要及时排查、发现、上报和解决,避免引发重大事件。
4.完善各类手续。要完善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等学生实习手续,实习结束后要延长实习期的,必须办理延长实习相关手续。辅导员及毕业生本人要将实习情况如实告知家长,形成学校、实习单位、家长三方教育合力,确保学生实习安全。毕业生宿舍管理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执行,凡实习期间在公寓以外住宿的学生,均需办理有关学生公寓外住宿相关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租房证明或校外住宿地点的证明材料、家长同意书等资料。实习期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学生应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有违反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相关条款严肃处理。上述手续由毕业班辅导员存档备查,并作为学生处理的相关依据。
5.落实管理责任。毕业班辅导员是所带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直接责任人,院(系)学工办主任是本院(系)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毕业生安全教育管理实行检查、督查制、留案备查制和责任追溯制。学生教育、服务、管理相关工作需做好记录并保存。
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毕业生辅导员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院(系)要按照学院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坚决克服主观主义思想和麻痹大意思想,将每一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确保毕业生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