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泽普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力争2025年师资队伍达到优质均衡水平,经泽普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和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中学教师,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泽普教育概况
全县辖15个乡镇(场)、155个村(社区),全县总人口21.45万人,有维、汉、塔吉克、回等19个民族,全县总面积989平方公里。泽普享有“梧桐天堂、胡杨水乡、精品枣都、寿乡之冠”的美誉,有“华夏梧桐第一县”和“中国有机红枣种植面积最大县”两项上海大世界吉尼斯记录。荣获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十佳休闲小城、“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等诸多殊荣,是自治区首批平安县和优秀平安县。
泽普县现有中小学校28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初中4所,小学20所(教学点39个)。在校中小学学生51380名,寄宿生23075名;现有幼儿园77所,在园幼儿9090名。教职工4336名,专任教师3417名。
长期以来,泽普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贯穿到立校办学、育人育才全过程,坚持把抓好寄宿制办学作为聚焦总目标、服务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一把手”工程和重点惠民工程来抓,整资源、提品位,强管理、提质量,使我县寄宿制办学成效凸显,办学成效显著提升。投入一定资金,建成教育园区,实现“县办中学、乡办中心小学、中心村办幼儿园”的集中办学目标。2013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教育均衡发展通过自治区验收,2014年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疆首个通过验收县,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标准化、教育装备现代化、运动场地塑胶化、校园信息网络化、校舍供热地暖化、食堂宿舍配套化的“六化”目标和集中办学目标,受益师生近7万人。2018年一次性投资3100万元,完成了14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使4—6年级学生实现了100%寄宿。
经过多年努力和探索,我县寄宿制学校管理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保障了寄宿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使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招聘人数及学科
计划招聘150人,其中:语文25人、数学22人、英语23人、思政17人、物理12人、化学4人、生物4人、心理健康4人、历史11人、地理5人、信息技术4人、体育6人、音乐7人、美术6人。
三、招聘方式
通过深入内地各高校现场进行招聘,在校大学生经面试合格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待其2022年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到泽普县教育局报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后正式录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2年应届内地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条件。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证条件。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合格证,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专业条件。所学专业和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报考岗位专业参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6.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一经发现,子以解除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此次教师招聘以赴内地各高校面试招聘及网络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赴内地招聘
第一组(山西、河北、内蒙古)
组 长:漆序明(第六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组 员:贾建华(第二中学副校长)
第二组(四川、重庆、陕西)
组 长:许玲芳(第七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组 员:柳姗(职业高中办公室主任)
第三组(甘肃、宁夏、青海)
组 长:李良军(第三小学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组 员:王守广(第七中学副校长)
第四组(湖南、湖北、贵州)
组 长:王文涛(第一中学副校长)
组 员:刘远平(第三中学副校长)
(二)网络招聘流程
1、报名
自招聘简章公开之日起有意向应聘的内地高校毕业生可将电子简历(应包含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以邮件形式(主题命名为应聘学段-姓名-学历,如:初中语文-张三-全日制本科)发送至邮箱921070958@qq.com。泽普县教育局人事办:0998-8248612,联系人:谭相文。联系地址:泽普县北大街213号泽普县教育局人事办。
2、审查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名。我们会严格审查应聘者的信息,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符合条件,请按照就近原则与招聘组联系,进行线上线下面试,面试通过后才可签约。(面试的内容包含自我介绍、学科知识、就业选择等)。
3、签约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签订意向协议书。待学校开学,将意向协议登记表、承诺书和三方协议递交泽普县教育局人事办,由教育局人事办统一安排体检、政审及后续手续办理。
备注:若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档案邮递
地址:泽普县教育局档案室。
联系人:迪丽拜尔·热依木
联系电话:15276079970
邮编: 844800
六、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保障全额事业编制、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2、住房保障。在泽普县内没有任何住房的新聘教师,由县人民政府提供周转房。
3、医疗保障。每年由用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体检一次。
4、正常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假期期间工作待遇不变。
中共泽普县委教育工委
中共泽普县教育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